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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情形认定为自首犯罪既遂形式

更新时间:2020-04-24 07:18点击次数:

有哪些情形可认定为自首。

  1,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,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。

  2,犯罪嫌疑人因病,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,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,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。

  3,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,仅因形迹可疑,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,教育后,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。

  4,犯罪后逃跑,在被通缉,追捕过程中,主动投案的。

  5,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,或者正在投案途中,被公安机关捕获的,应当视为自动投案。

  6,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,而是经亲友规劝,陪同投案的。

  7,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,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,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,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。

  8,犯罪后主动报案,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,但没有逃离现场,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。

 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,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:。

  1,行为犯,也称举止犯,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北京刑事律师法规定的某种行为,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。

  2,结果犯,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,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,才构成既遂的犯罪。

  3,举动犯,也称为即时犯,是指按照法律规定,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,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。

  4,危险犯,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,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。

  既遂犯的刑事责任,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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